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8〕2号)和《关于加快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》(苏教高〔2019〕5号)等文件精神,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竞赛氛围,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指导我校学生参加各级创新创业竞赛工作。经研究决定:对在各级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给予奖励,具体奖励办法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
指导我校学生获得《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认定及分类目录(修订)》中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我校在职指导教师。
二、奖励标准
1、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指导教师:
奖项 | 金额(元) |
冠军/亚军/季军 | 500000/300000/200000 |
金奖 | 100000 |
银奖 | 50000 |
铜奖 | 20000 |
2、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团队指导教师:
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(金额:元) | “创青春 ”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(金额:元) |
特等奖100000 一等奖15000 二等奖8000 三等奖6000 | 金奖8000 银奖6000 铜奖3000 |
3、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奖团队指导教师:
奖项 | 金额(元) | 备注 |
唯一最高奖项 | 100000 | 捧杯 |
一等奖 | 10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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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等奖 | 6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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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参加《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认定及分类目录(修订)》中B类、C类、考试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:
奖项 | 金额(元) | 备注 |
特等奖 | 2000 | 每指导一名学生 |
一等奖 | 1000 | 每指导一名学生 |
二等奖 | 800 | 每指导一名学生 |
三等奖 | 600 | 每指导一名学生 |
5、参加《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认定及分类目录(修订)》中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(含单科)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:
奖项 | 金额(元) | 备注 |
特等奖 | 800 | 每指导一名学生 |
一等奖 | 600 | 每指导一名学生 |
二等奖 | 400 | 每指导一名学生 |
三等奖 | 200 | 每指导一名学生 |
6、在一年内获得同类竞赛不同等级奖励的学生,按最高等级奖励。奖励由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团队中第一指导教师负责分配,个人所得税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。
7、第4条及第5条中以学生团队形式获奖的,每个团队最多按3名学生计算奖励额度。
三、实施方案
每年与本科教学业绩点同步统计并进行奖励,计算时间为前一年的九月一日至当年的八月三十一日。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四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